陈君石说,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中至少有5个条款是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、科普宣传和信息动态发布等有关的。这些条款规定了政府和企业在风险交流中应该承担的责任,也明确了媒体的义务。对于媒体来说,既要做好食品安全问题公益性的宣传,更要完成好舆论监督的职责,在报道中坚持真实、公允、公正的原则。如果相关条款能够执行到位,食品安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将会有很大的改观。


“当然,我们也要看到,有关风险交流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。比如,还需要制定与风险交流有关的配套政策法规和办法,还需要配备人财物等必要的资源,特别是做好人才的储备。比如,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明确要求政府和技术单位公布信息,特别关于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的信息,但要让相关人员具备信息公开的意识还存在一定的难度。”陈君石认为。

信息不对称是困扰食品业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本页网址/news9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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