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的甜味剂化学性质不同,应用的场合也不同。


    ①食品添加剂之常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有:


    糖精或糖精钠(化学名:二水邻磺酰苯甲酰亚胺钠,下同),甜度是蔗糖的200~700倍,明显后苦,在婴幼儿食品中不允许使用。


    甜蜜素(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或钙盐),甜度是蔗糖的30~80倍,甜味纯正、自然,不带异味;甜味刺激来得较慢,但持续时间较长。


    安赛蜜或AK糖(乙酰磺胺酸钾),甜度为蔗糖的200倍,甜味纯正而强烈,甜味持续时间长。


    以上人工合成甜味剂须按照GB2760-201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。


    ②食品添加剂之天然甜味剂有:


    罗汉果甜苷是从我国特有植物--罗汉果中提取得到,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,有罗汉果特征风味。罗汉果在我国已有三百年的药用历史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条规定的按照传统,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。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(但是,所加工的食品应该不在“GB2760中表A.3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”上,下同)的食品添加剂。


    甘草类甜味剂是从中国常用传统药材--甘草中提取得到,甜度为蔗糖的200~500倍,其甜刺激来得较慢,去得也较慢,甜味持续时间较长。有特殊风味。可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


    甜菊糖苷是从原产于巴拉圭和巴西的甜叶菊中提取得到,甜度为蔗糖250~450倍,带有轻微涩味。可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


    ③食品添加剂之天然物的衍生物甜味剂有:


    三氯蔗糖(4,1',6'-三氯半乳糖),甜度为蔗糖的400~800倍,甜味特性十分类似蔗糖,没有任何苦后味。须按照GB2760-201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。


    阿斯巴甜(天冬氨酸苯丙氨酸甲酯,又称甜味素),甜度为蔗糖的200倍,具有清爽的甜味,没有合成甜味剂通常具有的苦涩味或金属后味,味质近于蔗糖。阿斯巴甜高温水解后对有苯丙酮酸尿症的患者有一定毒性。因此GB2760-201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规定添加阿斯巴甜之食品应标明:“阿斯巴甜(含苯丙氨酸)”。


    阿力甜(L-α-天冬酰-N-(2,2,4,4-四甲基-3-硫三亚甲基)-D-丙氨酰胺),甜度是蔗糖的2000倍,甜味刺激来得快,与甜味素相似的是其甜味觉略有绵延。须按照GB2760-201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。


    纽甜(N-[N-(3,3-二甲基丁基)]-L-α-天冬氨酸-L-苯丙氨酸1-甲酯),甜度大约是蔗糖的7000~13000倍,具有纯正的、类似于蔗糖的甜味,几乎无苦味、金属味、酸味和咸味等杂味,显出清凉的感觉。还可以使食品的甜味、咸味、酸味等良好风味得到保持甚至提高,而对苦味、涩味等不良味道及某些刺激性气味则有减轻和掩盖的作用。


    阿斯巴甜、纽甜属于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。

本文网址:食品添加剂之什么是甜味剂 /news1017.html 水分检测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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