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18日,专项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、车辆3台次,对双水城区小山、保健、祥和、顺丰4个农贸市场,绿谷、全家福2家超市40余户肉类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。检查中逐户检查了肉类食品经营户的证照资质、健康证明、环境卫生、检验检疫证明、进货来源等情况,逐户快速检测了肉类食品的含水量,没有发现“注水肉”违法行为。

下一步,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流通环节“注水肉”的监管,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,杜绝“注水肉”进入食品加工和餐饮环节,规范肉品流通市场秩序,确保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。(水城县文明办)

上一个:斗门区严查私宰“注水肉” 开展一个月专项检查 2016-12-23
下一个:“98%的茶叶都有农药残留?不可能! 2017-03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