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辖区实际情况,该局采用分组分片区的形式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现场检查,对牛百叶、凤爪、海蜇等水发产品和猪、牛、羊肉现场使用快检方法进行鉴别,如经现场快检呈阳性的,按照监督抽样规定的程序、步骤和要求进行抽样,抽样完后将样品送往海南省食检中心检验检测。经检测对确定含甲醛、双氧水或为注水肉的,将立即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添加非法物质当事人的刑事责任。对注水肉的,要追溯屠宰来源,将屠宰场的违法行为提供给农业部门。

此次行动,该局检查了猪肉、牛肉、羊肉、猪血、牛血、水发产品经营户共198户,快检批次共198批,呈阳性批次为0批,我县辖区内未发现存在甲醛和双氧水浸泡食物及注水肉的违法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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